欢迎访问 中医门诊舆情网!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门诊服务 > 正文

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延胡索(鲜制)质量标准公示

2024-12-17 作者:佚名 来源: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

  

  

  按照《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工作程序,延胡索(鲜制)质量标准经省药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审评通过,符合《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》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适应性,现公开征求意见,公示期为3个月。若有异议,请及时来函反馈(需加盖公章),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。

  联系人:王贤政 李霞

  联系电话:029-62288068 029-62288179

  电子信箱:SXypbz@126.com

  联系地址: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(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)

  邮编:710065

  附件:陕西省延胡索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

  

 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 2024年12月9日

  (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)

  

   附件【陕西省延胡索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.docx】已下载次


原文链接:https://mpa.shaanxi.gov.cn/info/1204/49871.htm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