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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药监法〔2021〕160号
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,局机关各处、稽查局、各直属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,落实普法责任制,我局制定了《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清单(2020~2021版)》,现予以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清单(2020~2021版)
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1年10月11日
(公开范围:主动公开)